編者按: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踐行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理念,近年來,各地持續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建設,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,不斷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機制,取得了積極進展。生態環境部總結了九個生態保護補償典型案例,為各地推動生態保護補償提供借鑒。
山東省臨沂市在2020年上半年應獲得山東省財政的補償資金3464萬元。因其PM2.5濃度、PM10濃度同比改善幅度較大,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改善幅度較大。
而同樣因PM2.5濃度同比改善幅度、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改善幅度、優良率同比增加幅度均較大的濰坊,以及PM10濃度同比改善幅度、優良率同比增加幅度較大的棗莊市,也應分別獲得2966萬元和3062萬元的補償資金。
依據2020年上半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,根據《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》計算,僅2020年上半年,山東省需向各市補償資金達36882萬元。
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對于空氣改善有顯著成效
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,發達國家工業化、城鎮化數百年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,在山東省集中出現,呈現出壓縮型、復合型、結構型特點,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十分艱巨。按照中共山東省委關于“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”和“誰保護、誰受益;誰污染、誰付費”為原則,原省環境保護廳、省財政廳制定了《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》。旨在通過實施生態保護補償,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,進一步調動各市大氣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。
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的支持和推動取得了哪些成效?一組數據最有說服力:
2020年1-6月,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,優良天數比例達70.8%。全省PM2.5平均濃度為48μg/m3,同比下降17.2%;PM10平均濃度為88μg/m3,同比下降20.0%;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為5.04,同比下降15.6%;優良率平均為67.2%,同比增加14.0個百分點。
7個傳輸通道城市PM2.5平均濃度為54μg/m3,同比下降14.3%;PM10平均濃度為98μg/m3,同比下降16.9%;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為5.55,同比下降13.6%;優良率平均為59.6%,同比增加14.4個百分點。
生態保護補償考核指標設定日趨科學合理
《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》設定了怎樣的考核指標?怎樣的補償標準更合理?
據介紹,山東省按照“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”和“誰保護、誰受益;誰污染、誰付費”的原則,以各設區的市細顆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顆粒物(PM10)、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平均濃度及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的季度同比變化情況為考核指標,建立考核獎懲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。PM2.5、PM10、SO2、NO2四類污染物考核權重分別為60%、15%、15%、10%。
對各設區市實行季度考核,每季度根據考核結果下達生態保護補償資金額度。有關設區市向省級補償的資金納入省級生態保護補償資金規模,用于補償空氣質量改善的設區市。根據自然氣象對大氣污染物的稀釋擴散條件,將全省17設區市分為兩類進行考核。各設區市獲得的生態保護補償資金,統籌用于行政區域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項目。
那么,生態保護補償標準又是如何確定的?
山東省生態環境廳、財政廳對各設區市進行考核并計算生態保護補償資金。污染物濃度以微克/立方米計,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系數為80萬元/(微克/立方米)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以百分點計,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系數為20萬元/百分點。
年度空氣質量連續兩年達到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二級標準的設區市,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次性獎勵,下一年度不再參與生態保護補償;若該市后續年度出現污染反彈,空氣質量不達標,則繼續參與生態保護補償。
此外,PM2.5、PM10年均濃度達到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二級標準的設區市,NO2、SO2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準的設區市,還將獲得重獎。省級將分別一次性給予600萬元,以及300萬元、200萬元獎勵。